为了规范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培养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清华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3月29日上午,复旦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及教务处相关领导老师赴清华大学求真书院调研会在致远斋举行。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主任潘伟杰、教务处副处长孙兴文、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副主任王阳、共青团复旦大学委员会副书记王英豪与求真书院副院长林勇、陈志杰与进行交流座谈。复旦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何鑫、张可儿、蒋晴,求真书院本科生教务综合主管程子钰、特色项目招生事务主管赵心萌参与此次座谈。陈志杰首先介绍了求真书院的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