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替代办理流程
1. 文化素质教育课程(~2019级)、通识课程(2020级~)、基础类课程替代,如自然科学基础课程、政治课、外语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学生在规定时间将《课程替代申请表》交至基础课开课院系审批后,送交注册中心处理。
2. 专业相关课程,学生在规定时间将《课程替代申请表》交至本人所在院系教学主任签字后,送交注册中心处理。
注:基础类课程指培养方案中的自然科学基础课程、政治课、外语课程、学科基础课,课程编号第一位数字一般为1或2。文化素质课程、通识课程指培养方案部分中的文化素质课程(~2019级)/写作沟通课和通识选修课(2019级~),课程编号第一位数字一般为0或1。专业相关课程一般指培养方案专业部分的课程,课程编号第一位数字一般为3或4。
院系送交注册中心的办理时间
春秋学期第11-12周。学生需在此之前将课程替代申请表交至相关院系审批。
课程替代后的成绩记录
课程替代后成绩单上仍记录替代课程成绩。如果被替代课程有不及格记录,也同时记录。
学分绩计算以替代课程的学分及成绩参与计算,课程属性(必修/限选/任选)则与被替代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属性一致。如果替代课程或是被替代课程有不及格记录,均同时参与学分绩计算。
需要申请课程替代的情况
1. 因学生学籍异动,造成对应的培养方案发生变化,学生已经选修的课程未包含在新培养方案中,但与新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内容和要求相近,可替代新培养方案的课程;
2. 学生必须重修的课程已停开,需要选修内容相近的其他课程;
3. 学生选修内容相近,难度要求高于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如本科高阶课程或研究生学位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