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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代会 | 清华大学求真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来源: 05-11

清华大学求真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 2023年5月20日召开,将按如下办法产生代表:


一、代表资格条件

代表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取得清华大学求真书院学籍的在校本科生;

2.承认《清华大学学生会章程》;

3.遵纪守法,为人正直,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全心全意 为同学服务的意识和责任心,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二、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及产生办法

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求真书院各本科行政班级推选产生。班级推选是由各行政班级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班级代表,班级代表的选举过程中应有至少 1 位学生会筹备组工作人员到场进行监督。各班级代表的选举由班长进行组织和主持,班级代表的数量应为班级总人数的五分之一(向上取整)。确定的班级学生代表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清华大学求真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

具体方案如下:


三、代表产生过程中需遵循的原则

1. 充分发扬民主,各组织独立投票产生代表;

2. 充分考虑中共党员、共青团员与群众代表的比例;

3. 充分考虑少数民族代表与女代表的比例。


四、代表产生工作安排

各行政班级须妥善做好代表的产生工作,工作安排如下:各行政班级须在5月12日前完成本班代表候选人的选举及产生工作。待确定正式代表后,各行政班级须在5月14日前将《清华大学求真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信息登记表》电子版(点击推送阅读原文下载)发至求真书院团委邮箱qzsu@mail.tsinghua.edu.cn,纸质版材料请于5月15日前交至清华大学求真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处。清华大学求真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将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并于5月16日至5月18日进行公示。

清华大学求真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对本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清华大学求真书院

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筹备工作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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