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党建辅导员在学生组例会上汇报校党委分配给求真书院的本科生发展对象名额,学生组讨论各年级分配方案[1];
2、各个党支部接到确定发展对象的通知后,及时通知所有满足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2],请有意愿入党的同学联系带班辅导员报名[3],由带班辅导员汇总报名信息并提交至求真书院团委;
3、求真书院团委分管组织组的副书记牵头,指导各班团支书召开推优入党大会[4],及时将推优结果报告党支部;
4、党支部书记牵头,组织支部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对发展对象候选人进行等额或差额投票[5],并征求支部预备党员意见;
5、党支部书记征求发展对象候选人主要任课教师和所在班级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党课小组长意见[6];
6、根据支部投票结果、相关人员意见,党支部初步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报党建辅导员,由党建辅导员报告学生组;
7、学生组同意相关人选后,由党建导牵头面向发展对象候选人所在年级全体同学进行公示,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解释说明
[1]根据《清华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应加大在低年级本科生中发展党员力度;每年春季学期,尽量少发展毕业年级本科生党员,计划到外校读研、出国深造或毕业后直接参加工作的,原则上不予考虑。
[2]有以下情况之一视为不满足条件:①政治立场不坚定的;②近期受过纪律处分且预计在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时仍无法解除的;③预计在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时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不满一年的;④预计在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时仍无法取得党课结业证书的;⑤上一学年存在发展对象学习班未通过记录的;⑥专业课程、体育课程不及格且重修一次仍未通过的;⑦预计在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时尚有专业课程、体育课程不及格的;⑧群众反对意见较大的;⑨其它不适合列为发展对象的情况。
[3]根据《清华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应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
[4]对于团龄不足一年、无法参加推优的入党积极分子同学,团支书在班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将结果汇总并报告党支部。
[5]若为等额投票,要求发展对象候选人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2/3;若为差额投票,则按照各位发展对象候选人得票数确定推荐排序。
[6]学习成绩不理想的、参与班级活动不积极的、严重脱离群众的,不予考虑;发展对象候选人曾担任班长、团支书或党课小组长的,无需再征求本人意见。
致谢
感谢数学科学系、土木工程系暨建设管理系分享的党建工作经验!
感谢书院党委在本规范制订期间提出的宝贵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