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课程免修相关规定见《清华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求真书院学生申请课程免修需要填写《本科生免修课程申请审批表》和《求真书院免修课程成绩登记表》。
课程免修说明:
(1) 学生本人在申请免修课程开课学期第一周内(前)向开课院系提出申请。
(2) 任课教师于开课学期第二周结束前,填写“审批意见”“考核结果”等信息,交《本科生免修课程申请审批表》和《求真书院免修课程成绩登记表》至开课院系教学办公室,由教务员负责通知学生免修申请结果。
(3) 通过免修考核的课程,成绩按免修记载,学生取得该课程学分,不参加学分绩计算;免修考核未通过的,学生成绩单不记载,应当正常修课。
(4) 求真书院学生,允许申请免修的课程范围为专业教育模块中的部分课程。
(5) 求真书院学生,如果免修考核未通过,应当正常修课,并且之后将不再允许申请免修其他课程。